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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项目公告

作者:后勤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24 20:10:02 点击量:56

一、项目名称: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内容: 委托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评标、协助合同签订等)代理服务及提供项目事前造价咨询(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及事后结算评审服务等内容。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4.入围供应商数量:1和2各为3家;

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2个包,包1:招标代理机构;包2:造价咨询机构。

、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1:

4.2.1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招标代理业务经验(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或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等有效从业证件,以发证时间为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半年的社保证明。

4.2.2申请人在郑州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须提供场所照片):

4.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2.4申请人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具有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CA证书,能够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种招标评标活动;同时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且被列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代理机构目录;

4.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后,响应文件中附查询页网页截图;

4.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3 2:

4.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满3年,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半年的社保证明。

4.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后,响应文件中附查询页网页截图;

4.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6224日至20263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遴选文件。

2.方式:请在上述时间段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包段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PDF命名为:XXX公司+项目简称+包段)同公告中附件报名表一并发送至87512401@qq.com。

4.文件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31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31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行政楼3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列里路10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7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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