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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郑州101中学新校区楼名、庭院、路名命名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04 17:37:00 点击量:661

  学校新校区、楼宇建筑、庭院、道路的命名对于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独特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增强校园的人文底蕴和育人功能,培育和弘扬郑铁一中精神,积极营造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关注、参与新校区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我校师生广泛开展征集校楼名、庭院、路名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具体楼宇、道路、庭园命名对象详见附件3
1.楼宇名:包括列里路南、北校区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体育馆、食堂、庭院主要建筑物的命名。
2.道路名:包括上述南、北校区内行政区、教学区和生活区主要道路的命名。
  二、命名设计原则
  (1)合法原则。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2)传播原则。命名寓意应内蕴丰厚、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
  (3)传承原则。命名应努力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融入学校历史底蕴,对学校文化传统有传承作用。
  (4)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充分注重个体与整体的协调性,并有一定的相关性;充分考虑对应各建筑主要功能;充分尊重各建筑主要使用群体的集中民意。
  三、命名征集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鼓励个人投稿。
  2.作品应包括文字稿件或电子文档(可填写附件1),标题请注明“楼名、庭院、路名应征作品”字样。应征命名应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3.来稿可直接发电子邮件至zz101zxbgs@126.com,或送交校办公室。请注明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征集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命名设计方案活动时间2016年11月6日-11月30日。
  五、组织领导、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市第101中学楼名、庭院、路名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工作。
  2.征集的稿件先由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初评入围名称将在校园网主页公告上公布,由全校师生参与评选,再由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入选作品。
  3.初审选取入围奖3名(指命名每个建筑名称的前三名),再从入围奖中选出获选奖1名,其余为纪念奖。
  4.获选奖以最先登记为准,采用一个奖励300元奖品并授予荣誉证书;入围奖每个奖励100元奖品并授予荣誉证书;纪念奖则颁发纪念品。(注:入围作品与获选作品不重复授奖)。
   欢迎社会各界及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征名活动。
                        

 
                         郑州市第101中学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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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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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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